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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 股东会决议解散;4.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可以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
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
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
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